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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三六章 都看着呢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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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不是主干线,没有那么多的运输量,加上管理上的不足,运营成本根本与朝廷的主干线没法比。而阆州轨道相关的利益方,却不能少付一点······毕竟陈家在阆州也不是一手遮。

族人都还有公务,借休沐的时间坐一起谈一谈,也是先给大家提个醒。在陈琦心里,也偏向于等等调查结果的想法。

陈家在阆州轨道上的做法,不是国朝的个例。他相信,有同样利益的臣工,在这事上不会袖手旁观。而官家就是威信在盛,也不会触犯众怒。无非是做个出头鸟罢了,一旦此事结束,做出头鸟的受益也同样会丰厚······人情有时候比钱财更有价值。自己家扛了雷,臣工们自然就承情。

这是国朝的现实,也是大宋根深蒂固的认识。要国朝无世家,也是对的,可国朝有士族阶层。在部分或者多数士族的认知里,这个阶层在一定程度上是同仇敌忾的,哪怕是遇上皇家也一样。

这也是现在李常纠结的地方。

“怎么查?查什么?”

李常召集成都府路的监察衙门官员也在商讨此事。

“总衙下令,查是必须查的。”

这就是废话!

“监察衙门的职责是针对国朝一切不法事,不折不扣的执行诏令。畏首畏尾不是我等监察官该有的。”

富韶隆因为富弼没在成都府任过职,又因为富弼是内阁,入监察衙门后,在成都府任职,且没有下郡县。针对此事,他曾有心给父亲取信,考虑到监察官职责,他打消了那个念头。

富韶隆的话虽然也没多大用,倒是让李常有了主意。也是,监察衙门只负责调查,又不需要做出处罚。既然有上峰的命令,他们成都府只需要查即可。

“诸位同僚,这次阆州轨道事件,应该是当下国朝关注度最高的事件。作为成都府监察衙门,这一次是一次考验。”

“相信此事涉及的问题,诸位在心里也有底。所以,这一次,我成都府监察衙门必须严格执行国朝的相关条令条例,在调查时不得越轨,不得违规,不得使用任何超法令授权的手段。”

“调查务求详尽,程序必须合法。要调查出事件的真实情况,还不能有任何被人非议的首尾。”

李常给这次调查定流,直接安排了介入调查的人员······以成都路监察衙门为主,让成都府路所有郡县的监察官都有参与,并且,李常挑选的人员,还都是有士族跟脚的官员!

不就是借势吗?咱也借。

我成了仁宗之子478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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