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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 临安有龙雀 第七十三章 狼王的故事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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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丝的生意,希望能做的小生意挣钱,日后可以在洛璃娶妻生子,但是他的商队经常在路上遇到马贼,经常被抢得血本无归,有一次马贼在抢完他的货物后,直接给了刘康后背一刀,濒临死亡的他遇见了一户牧民,那户好心的牧民将他带回了帐篷里好生救养,这才活了过来,醒来的刘康走出帐篷外,一眼望去尽是白茫茫的山脉,就在那时,他听见后背传来了一声低吠,他扭头望去,发现那并不是狗,而是狼。

那匹狼浑身灰白,后背还有点点棕斑,更让他惊骇的是那匹狼的体型居然像马一样大,上面还有特制的鞍绳,当时那户牧民告诉他他们管这种巨狼叫座狼,座狼是生活在金帐国南部的一种生物,与极北之地的冰原狼不同,他们的体型比冰原狼大上不少,但动作不如冰原狼迅捷,不过性情温顺,被牧民驯服后可以当做坐骑来使用,或者用来看守羊群也可以。

当时在牧民的鼓励下刘康轻轻抚摸那片座狼,狼毛温顺如丝绸,座狼低头捉弄般咬着他的手,眼眸低垂……当时刘康用一百两银子买下了那匹座狼,一是报答牧民,二是希望下次来金帐国的时候也将这匹巨狼带上,兴许可以吓到路上的马贼。

他当时牵着这匹座狼进入洛京城,街上的人们吓得纷纷推到两旁,之后他将狼关在兽舍里……两个月后,狗舍里的母狗生下了几胎犬崽,他将那些犬崽好生养着,待到他们成年之后每次去金帐国便带着这些狼犬,以免在此受到抢劫,果然在这之后,他的商队从未收到马贼的袭击,那些混血种在三里之外便能闻到马贼的气味,每次都能在马贼进攻前袭击他们的马,将他们全部咬死。

后来刘康的生意越做越大,犬舍也越建越大,里面养着的都是一人高的巨狼,这种混血的狼外观明显更像土狼,肩高可达五尺,身长可以达到八尺长,小眼睛长在头的两侧,耳朵则长在头骨后面。刘康发现这样身形能给他们最大的感受范围的,同时也能保护自身的脆弱部位,刘康发现这有助于它们能抓住猎物的长颈,在撕咬的时候既灵活又能发挥力量,而且它们前腿的肌肉是隆起的,这可以让它的奔跑的更加迅猛,全力扑击下甚至可以撕裂奔马……他开始训练那些座狼后裔,试图挑起它们原本凶悍血腥的一面,他用带倒刺的锁链拴着它们的脖子,在它们停止前进的时候用鞭子抽打它们,训练它们闻到血味所诱发的狂性,渐渐的,那些原本温顺的巨狼变成了疯狂的野兽,但看见刘康手里的鞭子时会下意识的害怕,收起利爪。

刘康建立了一支武装部队,名为狼兵,抛出高额的佣金吸引樽国能人异士参加他的军队,后来甚至向樽皇申请了编制,这支军队帮樽国边疆多次击退来自北蛮的进攻,立下赫赫战功,后来刘康深得当时樽皇信任,还娶了当时的刺史千金洛水儿做夫人。

狼兵编制人数愈发增大,甚至有超过樽国正式军队的人数,为了更进一步取得取得樽皇的信任,他奉献了很多东西给他,但樽皇总是疑神疑鬼地看着他,这种充满怀疑的眼神让他不由得害怕,之后他喝着白金液,看着天上的明月缓缓思索着,过去杯子里这酒得用他三个月的俸禄才能买上一壶,现在他可以随意肉林酒池,腰缠万贯,这时候妻子过来换了一杯温酒给他,他低眼看着妻子窈窕的身段,一个可怕的计划如同阴影在心中成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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