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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九章 古代的救火制度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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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到救火,可以给大家简单的科普一下,在我国古代,消防队叫做掌管火事的部门,虽然前文书说了,世界上最早的专业化城市公共消防队,诞生于宋朝。

但其实,这个部门最早在黄帝时期就已经设立了,他们是火安全的官员。

当时黄帝在排查民间的时候,就已经提出一定要节制用火,避免火灾的发生,所以设立了专门管理火安全的官员,称为“火政”。

到了商朝时,有几座粮仓被烧,火势不小,出土的甲骨文中有记载,这也是文字出现后最早有关火灾的纪录。

商朝看到火的厉害,制定了火规,对遗弃在道路上的灰烬复燃后酿成火灾的,要处以断手的刑罚。

周朝规定,仲春二月,宫廷中掌管用火的官员要在城中用木槌敲大铃,提醒大家防火。

这也是更夫喊火烛的由来——可能大家在电视剧中都看到过,每到冬天,时近黄昏,街上就会传来一阵阵“寒冬腊月,火烛小心,水缸满满,灶仓清清”的呼喊声。

周朝禁火期更是大多吃冷食,不让做饭。

春耕了,老百姓不能饿肚子干活,所以禁火期前就得备好足够的干粮。

春秋战国时,管仲说管理好“火”是关系到国家贫富的大事之一,并提出了修定火宪的意见。

那时举行仪式的人,需用左手举火把,以减少明火乱动的危险。右手捧碗随时接灰烬,以防残火落地乱溅。

举火人要坐屋角,因为屋角不是活动的中心,还不准跟别人打招呼,不准讲话,不准唱歌,做到专心守职,可以说,对火的管理达到了一定高度。

汉代,水火盗贼不分家,统一由武官执金吾负责。

“金吾”是两端带鎏金的铜棒,对付难管理的社会问题是很有威慑力的。

《汉书》中说,西汉长安“每街一亭”,有16个街亭,东汉洛阳24街,有24个街亭。

街亭和现在的派出所差不多,街亭里有大鼓,有房间,有广场,可以驻扎军警,大的可容纳几千人。

东汉史学家荀悦对于火情的看法是“防为上,救次之,诫为下”,“防患于未然”是从这儿来的。

唐代负责火情的组织叫“武侯铺”,分布在城市、坊间,布置的消防兵从一二十人到上百人不等,在全城形成一个火情传达系统。

灭火工具大多是用猪、牛、羊等动物的皮编织的袋子。

据说,唐以前都是用这些简单的工具灭火。

到了宋朝,火好像不那么恣意妄为了,世界上的第一支城市消防队诞生了,组织形式很像现在的消防队。

负责地方火禁等事宜的防火官叫厢使。

当时开封等地火禁很严格,半夜就要灭掉一切烛火。

假如有的人家后半夜烧纸,必须事先告知。

灭火的兵叫防隅军,也叫潜火兵,都经过严格训练,专门夜间巡逻督促居民按时熄灭油灯、蜡烛等。

地势高的地方有专门的瞭望火楼,白天黑夜不离人。

一旦有火情,扑救的各支队配合密切,有的救护、安置受伤居民有的抢救财产有的运水灭火,纹丝不乱。

北宋仁宗时,已经有了水袋、水囊、麻搭等比较先进的灭火工具。

苏东坡在杭州任通判和太守时,升级了灭火队员的配置工具,有棚索、斧、锯、火笼、火背心等灭火装备。

到了明朝,一些城市组建了火兵,主要是防御敌军火攻引起的火灾和防范其他火患。

火兵驻扎在城中心或建筑密集、人员流动多的地方,配有水桶、藤斗、麻搭、唧筒、竹梯、斧、锯等救火器具。

皇帝的东西是不能有闪失的,盛放銮驾仪仗等器物的仓库除沿护城河设置外,还建造了绝对可靠的防火隔墙。

防火隔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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